01
说明
对认证审核及认证业务有申诉或投诉时,可在此提交。受理内容将按公正客观的程序审查,并告知处理结果和措施。
提交后,负责人将进行审查,并在提交之日起10日内回复受理情况和后续程序或处理结果。
02
受理对象
- 对审核过程及审核结果的申诉
- 对认证决定及业务处理的申诉
- 对审核员审核实施及业务处理的投诉
- 对本院业务处理及服务的投诉
- 关于认证程序、日程、审核范围等的不便
- 其他与认证业务相关需要改进的事项
03
受理与处理程序
- 1受理申诉·投诉
- 2审查内容并核实事实
- 3处理与纠正
- 4告知结果
提出人将受到严格保护
受理的申诉和投诉将以公正、客观的方式处理,提出人的个人信息及相关内容将按规定予以保护。
- 提出人的身份和内容不会向处理人员以外的任何人公开
- 不会因提出申诉或投诉而在审核或认证决定中受到不利对待
- 由未参与该审核的人员独立审查
04